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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我】个人出租房屋,这7大税收怎么缴?

2017-05-11 滨海新区第二地税分局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很多个人拥有几套住房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除了满足自身居住需要外,个人住房出租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经济行为,那么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到底需要缴纳哪些税呢?

一、增值税缴纳


纳税规定: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


纳税规定: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教育费附加


纳税规定:

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3%缴纳教育费附加。

税收优惠: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印花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纳税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房产税


纳税规定:

住房出租适用从租计征房产税,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适用税率为12%。

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来源:中税答疑、北京国税


  END 

天津市5月份征税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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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序号

办税服务厅名称

联系电话

1

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3045819

2

天津市河东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431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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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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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7025110

5

天津市河北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4450080

6

天津市红桥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87726296

7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地方税务分局中心商务区自贸区办税服务厅

25861501

8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地方税务分局生态城办税服务厅

25669139

9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63221934

10

天津市东丽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58186021

11

天津市西青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7392478

12

天津市津南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88511055

13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58839366

1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办税服务厅

23277975

15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中心

25202544

16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地方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厅

84906249

17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六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59385752   

18

天津市滨海新区地方税务局东疆保税港区办税服务厅

65370117

19

天津市宁河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69591778

20

天津市武清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82120049

21

天津市静海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8943600

22

天津市宝坻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9240944

23

天津市蓟州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913672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序号

税务机关名称

咨询电话

1

和平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7834331

2

河东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4154441

3

河西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88375340

4

南开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3453046

5

南开区国税局科技园税务所

87486150

6

河北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4461875

7

红桥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86524629

8

东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84375059

9

西青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7393138

10

西青区国税局经济开发区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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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津南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8520501

12

北辰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6916766

13

武清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82191333

14

宝坻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82665598

15

静海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59522619

16

宁河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69589710

17

蓟州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9030364

18

滨海新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66898082

19

开发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5201655

20

保税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空港)

84906509

21

保税区国税局第三税务所(海港)

25761207

22

高新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58570123

23

东疆保税港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5603212

24

中新生态城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25667368

25

中心商务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66898081

26

临港经济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63399126

27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一科

24382885

28

直属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

27118487

29

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

66295149




个人所得税系统

咨询电话:400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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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 请于服务网站右下角的“下载中心”进行安装及升级程序下载。


CA证书

中网威信(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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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站:http://cert.uni-ca.com.cn


中富信安

咨询电话:022-88330066

服务网站:http://www.tj-ca.net


天津地税自助服务渠道

网上税务局:http://nettax.tjcs.gov.cn

网上纳税人学堂:http://netschool.tjcs.gov.cn

12366电子税务局:http://12366.tjcs.gov.cn


网上税务局 自然人注册及申报 操作简介








关于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有关事项的提示

为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14号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 !

一、实名办税的含义


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

办税人员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人、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自然人纳税人本人或其授权的人员。

二、身份信息采集内容

税务机关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电话号码、人像信息以及税务代理合同(协议)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信息。

三、具体办税流程

各办税服务厅受理涉税事项申请时,首先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和比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通过比对的继续办理业务;未通过的先采集其身份信息。

网上办税服务厅需要进行手机验证或CA验证,验证通过的继续办理业务。

2017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的涉税事项。

(以上全部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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